问题编号:[141734]
问题标题:我是台湾交换生
报关员考试网问题内容:你好,我是杭州的学生交换到台湾去学习半年。出境前,我本来想申报笔记本电脑、单反相机、手机各一台(总价值超5000元了),海关工作人员说不用申报,回来的时候还能再带两台,所以我就放心地出境了。可是现在一看新闻,说是最近海关查得严了,没有申报过的哪怕是在境内买的,如果不能提供凭证也要收税,是这样吗?还有,我因为在台湾每天上课要用电脑,所以就在台湾买了台携带方便的迷你笔记本电脑,才2000元人民币,难道根据规定电脑要收税1000元吗?希望能得到解释,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杭州海关
答:你好!入境时如携带原出境带的物品,又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需按国家规定交税。笔记本电脑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规定,完税价格5000元,税率20%,需交1000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