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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美国寄护肤品和一些小零食到中国[142031]
问题编号:[142031]
问题标题:美国寄护肤品和一些小零食到中国
问题内容:您好!我想通过USPS从美国寄一些护肤品和小零食到中国湖北武汉,价值不超过1000人民币,不知道可不可以寄得到,海关会开箱检查后没收吗?感谢您的回答!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福州海关
答: 您好!现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二、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三、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规定:个人邮递进境物品价格以海关审定为准。如眼霜每瓶100元,精华素每瓶150元,税率都是50%。因您提供的护肤品和小零食具体情况不详,建议您到中国海关总署门户网站上查阅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
四、邮寄非禁止类物品海关物品,如果超量海关将要求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如果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 以上答复,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福州海关统一服务热线0591-12360咨询。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请您在邮寄奶粉时,按照以上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