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2486]
问题标题:国内带出的旧笔记本
问题内容:在日本劳务三年回国,有从国内带出来的旧笔记本一台邮寄回国,需要交关税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的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上述情况下,如你携带出境时曾向海关申报,可提供当时的申报单及国内购买的凭证向进境地海关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