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5149]
问题标题:关于国外卖方快递葡萄酒样品的通关与提取
问题内容:您好,我方为中国一有自主进口权的葡萄酒公司,现在在与法国一葡萄酒公司接洽后,法方向我方邮寄葡萄酒样品酒五瓶用于品尝,该邮包标注“样品”“不作为商业用途”且申报价值为每瓶1欧,收取人为我司内部工作人员。现该样品滞留北京海关等待清关提取。委托快递公司建议我司通过非商用,用于品尝的样品酒清关提取方式,但要法方提供样品酒的原产地证明和卫生证书,这个再以往的操作中从来没有过,国际商业操作也不可能实现,买方在没有下订单的情况下,卖方是无法向主管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和卫生证书的,我方也已经与法方进行了交流,法方无法提供该证明,所以我想问下,对于这种正常的商业交流往来的样品酒,我们该如何提取?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中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需进口付汇的货样、广告品,按照海关对进口货物通关的规定办理”。 因葡萄酒需要许可证件,因此您需按照海关对进口货物通关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