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6298]
问题标题:个人自用物品境外网购
问题内容:1请问在境外网站上购物对方邮寄到中国来,怎样区分是属于个人自用物品还是商业邮件呢? 2.不能免征税20种物品包括哪些呢? 3.在境外商户网站上购买相应的物品,可否快递邮寄回国内,海关会拦截了吗?有相应的发票之类的,少量自用的两三瓶保健品! 4.请问我货物是寄自福建南平,那如果需要报关的话,我是在福建南平当地海关就可办理还是要去福州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呢!还是说这些报关手续是通过快递公司进行办理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福州海关
报关员培训答: yrjacob您好!上午已回一次您的咨询,可能是我们没有解释清楚,让您存在疑惑,对此表示歉意。现对您此次问题回复如下:一、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有关规定,亲友间馈赠个人物品和从境外购物网站上购买的商业性邮件性质不同。您从澳大利亚网站上购买鱼油属于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二、根据海关总署2004年第7号公告,对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等20种商品不予免税。三、如第一点所述,境外邮购商品,无论数量多少,均为商业性邮件,可以通过快递邮寄进境,但应按照货物办理通关手续。四、指寄福建南平的商业性邮件,需收件人委托进出口公司或报关公司到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理通关手续并缴清税款后放行。如果为规定限值内的个人自用合理物品,则可通过快递公司办理。以上回复,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拨打福州海关统一服务热线0591-12360咨询。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