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2568]
问题标题:在海外网站购买包包
问题内容:关员您好, 我想在台湾网站买1个价格550块的女生包包我知道9月1日要打税, 我听人说800元以内的个人自用物品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 但请问卖方在快递单上的寄件抬头是公司名义, 那我一样可以按照个人物品办理吗? 因我的朋友说对方如是商业抬头, 我就要按照货物办理进口手续...是要花几百块找代理公司去处理..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按照2010年43号公告规定,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因此,您的物品应按货物报关,办理征税、验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