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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关于个人快件邮递物品的几个问题[127323]

问题编号:[127323]

问题标题:关于个人快件邮递物品的几个问题

问题内容:1、根据老的规定,500元免税额是指免500元的税还是物品价值在500元以下免税 2、物品申报价格是物品价值,还是物品价值加上快递费用 3、海关总署规定的个人物品价格有何用?与海关要求的按实际价格申报是否矛盾 4、海关规定的20项不予免税的商品是否包括奶粉和对讲机上述问题在以往各个海关答复中多少有涉及,但相互之间有些许矛盾,请求准确答复,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500元免税是免的税款,即进口税=完税价格×税率-500,从2010年9月1日起,500元免税额规定将取消。根据《关税条例》规定,目前物品完税价格中不含运费。海关按照《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及海关总署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进境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确定适用税率。奶粉和对讲机属于20种不予免税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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