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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买了部分货物通过邮局寄回国[127406]

问题编号:[127406]

问题标题:买了部分货物通过邮局寄回国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工作者,您好:我现在韩国留学,同学在国内开了淘宝小店,托我从韩国这边买了20个左右的烤锅,我打算通过韩国邮局寄回国,应该怎样报关那?我这边直接寄,然后同学取货的时候缴税那?还是先报关再寄货?税率多少?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报关员考试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监管的公告,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邮寄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进境后向海关申报,如不属于此范围的,应按货物向海关申报。根据货物进行归类,从而确定其监管条件和税率。可在本网站-在线查询-商品信息查询内输入商品关键字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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