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7369]
问题标题:关于归国留学生免税的咨询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香港永久居民,2009年在日本留学毕业。在日本工作了一年以后,现在打算到青岛结婚生活。现在正准备把个人在日本用的东西邮寄到青岛,想跟贵署咨询一下关税的问题。 1)听说归国留学生有免税,想请问这制度适用于香港人吗? 2)如果免税制度适用,我该怎么申请,去哪里申请? 2)如果不适用,邮寄个人物品(包括台式电脑连屏幕、游戏机、衣服书本类等),该怎么征税? 3)如果要征税,税款是东西到了青岛那边,海关会跟我联系然后征收的吗? 4)另外,如果我从香港带个人物品到青岛,需要征收关税吗? 希望尽快得到贵署的回复,万分感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1.海关对邮递进境的个人物品验放标准适用于港澳同胞客。 2. 2010年9月1日前,自日本邮递进境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免税额度的,对超出部分征收行邮税;自2010年9月1日起,根据总署43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所有邮递进境的物品海关均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3.对于需缴纳税款的邮递物品,海关会通知收件人办理相关手续。 4.旅客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不准进境或出境。获准进境定居的旅客在规定期限内报运进境安家物品,应事先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向海关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证明或批准文件办理审批手续。经核准,其在境外拥有并使用过的数量合理的自用物品,准予免税进境。旅客持主管海关的书面通知,到物品进境地海关办理验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