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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驻外使馆外交官任满带车回国问题[112781]
问题编号:[112781]
问题标题:驻外使馆外交官任满带车回国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驻外使馆外交官,即将任满回国。现有几个问题咨询如下,请复示为盼:1.由于驻在国是右舵国家,自购车辆无法带回国。如任期结束时在第三国(因当地落后无法购买合适二手车)购买一辆二手左舵小汽车或越野车带回国,不知道政策是否允许。 2.如可以,海关完税价格怎么计算。总署2005第41号公告称:“三、海关以购车发票价格(驻在国外交人员免税价格)为基础,依据《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车辆折旧后计算出计征税款的完税价格。但像我这种情况车子就没有驻在国外交人员免税价格,因购买的车是旧车,无原始购车发票,也不存在折旧的问题,比如我买的二手车是1万美金,排量为4升,海关是否按该价格核准补税还是海关自行估价该车价值多少。3.烦请提供各税率及计算有关税费的计算公式。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1、根据海关总署2005年41号公告如果驻在国为右舵车国家,我驻外馆员可以购买左舵汽车,新旧不限。2、因为北京口岸不是整车进口,所以有关估价征税问题请咨询整车进口口岸,如:天津、上海、大连等口岸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