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上海海关:外国人在华投资,想自带车辆入境[113858]
上海海关:外国人在华投资,想自带车辆入境[113858]
问题编号:[113858]
问题标题:外国人在华投资,想自带车辆入境,自己使用!
问题内容:尊敬的上海海关, 我是旅居加拿大的华人,具加拿大国籍,在中国有投资企业(股东)。现在需要到投资企业工作,想带回一部汽车入境自用,不知是否有相关关税优惠? 如何办理? 我已经取得了国内的长期居留证! 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常驻人员进口自用物品和机动交通工具只限自用。情况正常并经海关核准的,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经海关批准进/出境的《自用物品申请表》批文。需交验以下材料:
(一)《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一式四联(由申请人本人签字,加盖所在常驻机构印章);
(二)《常驻机构备案证》或《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三)境内长期居留证件;
(四)劳动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国人就业证》;
(五)《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
(六)进出境证件(护照、回乡证、身份证、通行证、台胞证等);
(七)物品提(运)单、装箱单、清单、发票等相关单证。
(九)其他相关资料。 你可以具体咨询上海海关现场业务二处,电话63877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