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关于外资企业回国带车问题
问题标题:关于外资企业回国带车问题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你好!我本人在国外留学现已取得绿卡在美国注册了跨国公司现在由于需要回国公司工作想把刚买的汽车通过贵港带回来希望知道工作流程还有需要什么手续希望详细解答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有关规定,根据海关有关规定,经公安部门批准进境并在境内连续居留一年以上(含一年),期满后仍回到境外定居地的外国公民、港澳台地区人员、华侨为非居民长期旅客。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应当以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其中,常驻人员可以进境机动车辆,每人限1辆,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不得进境机动车辆。常驻人员指非居民长期旅客中的下列人员:1、境外企业、新闻机构、经贸机构及其他境外法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内设立的并在海关备案的常驻机构内的工作人员;2、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内的人员;3、入境长期工作的专家。像您这样如不在常驻人员范围内的,不能进口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