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从美国回上海携带烟丝有何规定?
问题编号:[104851]
问题标题:从美国回上海携带烟丝有何规定?
问题内容:我近期要从美国回上海,想给家人带些烟丝。但是有以下几个问题不明,请帮忙确认,谢谢! 1. 如果携带的烟丝重量小于等于500克,是否不需要申报? 2. 如果想带的烟丝重量超过500克,是否可以携带? 如可携带,是否需要申报?是否需要补交关税,税额多少? 3. 比携带1公斤烟丝,如需补交关税,是否其中500克免税,其余部分交税?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按照有关规定,携带超过1,500毫升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超过400支的香烟,或超过100支的雪茄,或超过500克的烟丝应向海关申报。烟丝的完税价格是500元/1000克,税率50%。超出免税限量但仍属自用的,经海关核准可征税进境,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将退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