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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越秀区电话及外籍人士居留中国搬家的私人物品进关
问题编号:[104697]
问题标题:广州海关越秀区电话及外籍人士居留中国搬家的私人物品进关
问题内容:想了解广州海关越秀区电话以便进一步查询关于外籍人士获得中国居留证后,搬家到中国的私人货柜如何清关的问题。 我们是外资公司广州办事处, 注册地址是在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目前我们有一个外籍的同事获得了广州的居留权, 现在搬家到中国,他将私人的家用品的货柜发送到宁波, 请问相关的手续如何办理.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根据现行海关规定,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境自用物品,应当由本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境内居留所在地的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批准后,凭主管海关的关封在物品进境地海关办理具体手续。 非居民长期旅客申请进境自用物品,应当向主管海关交验下列单证:
一、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证》等证件,以及进出境使用的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
二、长期居留证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许可(一年以上)或《华侨、港澳地区人员暂住证》等准予在境内长期居留一年以上的证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
四、提(运)单、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您的单位如果是境外企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批准,在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且您的同事居住在广州海关辖区内,办齐上述证件后,可前往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州海关柜台办理审批手续;如果不是境外企业的的常驻机构,请前往您同事居住地的相关主管海关(隶属海关或办事处)办理审批手续。审核批准后,持关封往物品进口口岸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