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自带车新车与旧车的区别
问题编号:[105308]
问题标题:自带车新车与旧车的区别
问题内容:尊敬的领导。我在一家澳大利亚驻烟台代表处工作,代表处想进一辆公司用的商务用车。之前有人说,进旧的自带车需要在旅检科备案审批,新的自带车不需要审批,直接从大连、天津进就行了。后来我给大连海关打电话,可是那边说不管新车还是旧车都需要审批。请问领导,新的自带车和旧的自带车在办理进境手续时有区别吗?期待着您的回复!!!!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常驻机构进口公用物品,包括机动车辆,无论新、旧,办理手续相同,没有区别。
具体为:
1、常驻机构首次申请进境公用物品前,应当向主管海关办理备案手续;2、常驻机构申请进境公用物品,应当向主管海关交验下列单证:
(一)《海关备案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公用物品申请表》;
(三)提(运)单、发票和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常驻机构申请进境机动车辆时,除交验前款规定的单证外,还应当交验本机构所有常驻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3、常驻机构在进境地海关办理公用物品报关手续时,应当填写或委托报关企业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提交经主管海关审批的《申请表》,并交验提(运)单、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进境地海关应当将物品验放结果在《申请表》回执联上批注,并退主管海关备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