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40英寸液晶电视机
问题编号:[107822]
问题标题:40英寸液晶电视机
问题内容:你好,请问如果我从香港买一台40英寸的液晶电视机回来自用,那要不要打税呢,如果打税要给百分之几的税了??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旅客携运行李物品进出境,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旅客携运进境的行李物品,在规定的免税限量、限值内,非限值类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超出免税限值或限量但仍属自用范围的,海关经核准予以征税放行。普通中国籍居民旅客,携运进境《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的第一类物品,即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他生活用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其中价值在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种限1件;每公历年度内准予选择第三类物品,即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如电视机、电冰箱等)1件征税携运进境。对需要征收进口税的个人行李物品,海关按照《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进境物品归类表》、《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有关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应适用的税率,税款计算公式为: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完税价格表中列入了大部分常见物品,实行统一的完税价格。根据上述规范性文件,液晶电视机的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