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新加坡家庭用品运到广州问题内容:我们老板是香港居民,在广州开办了一家企业,他以前在新加坡工作,现在想把新加坡的居家用品全部搬到广州来,在这边生活,请问需要什么资料才可以通关呢!谢谢!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 您好!根据现行海关规定,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境自用物品,应当由本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境内居留所在地的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批准后,凭主管海关的关封在物品进境地海关办理具体手续。 非居民长期旅客申请进境自用物品,应当向主管海关交验下列单证: 一,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证》等证件,以及进出境使用的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 二,长期居留证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许可(一年以上)或《华侨、港澳地区人员暂住证》等准予在境内长期居留一年以上的证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 四,提(运)单、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您公司老板如符合上述条件,并办齐上述证件后,可前往你老板居住地的主管海关,审核批准后,持主管海关制发的关封往进口口岸办理通关缴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