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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亲人通过联邦快递寄送个人物品的关税问题

问题标题:关于亲人通过联邦快递寄送个人物品的关税问题

问题内容:我姐姐在美国给我还有两个表弟买了三台手机(价格人民币1500),我们把包装都拆了(因为只是自用),准备通过联邦快递寄送过来,请问这样是否需要交关税?如果要交是多少?是需要寄放还是收方付?由快递公司代收还是在当地海关缴纳?谢谢您的答复!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武汉海关

答:按照海关现行规定,从国外邮寄(快递)进口的个人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每次限值人民币1000元(其中免税额为人民币500元),超出限值的将被退运出境或按普通货物申报进口。从国外邮寄进口手机属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允许进境,应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手机的完税价格为1500元人民币,进口税率为10%。收件人为纳税义务人,可自己到海关办理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快递公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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