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0324]
问题标题:包裹价值不超过1000元关税问题
问题内容:目前有一个包裹扣押在上海海关,里面有2件t恤,2件衬衣,1件卫衣,1个包,总价值不超过1000元,还需要交税吗?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按照个人邮递物品管理,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达到起征点的按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完税价格表》征收进口税。起征点是多少?如果1000的限额那么最低税费也有100元,为什么限额1000元,又要规定税额不能超过50元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关于海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您可直接向海关总署相关部门咨询。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