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7282]
问题标题:个人礼品清关问题
问题内容:海关工作人员,您好!我于上周从美国(密西根州)向北京投递了一份个人礼物(其中包括普通明信片4张,书信一封以及一支价值约60美元/400RMB的防晒霜一支)。快递公司(联邦快递)追踪页面显示清关延迟。请问根据有关规定和最新税率情况,基于以上目的和价值的邮件是否应该上税?如需上税是否还需要额外填写某些特定表格呢?希望告知,谢谢!
答:您好,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您邮包中的防晒霜需要缴纳进口税,税率50%。进境邮递物品应由快件运营人即联邦快递公司代替您向海关申报,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申报单》、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收件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