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9578]
问题标题:海关如何处理个人入境行李中酒精类饮料
问题内容:你好,有个问题请教一下。我从国外回到中国时因为行李太多,所以在回国之前通过DHL将一部分行李发往国内。在我回国之后,通过上网查询得知这些行李仍在北京海关走清关程序。今天负责处理行李的DHL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我,如果在海关开箱检验时发现行李中携带超过两瓶以上的酒类饮料,那么将对其中两瓶酒征税,而其余的酒即使我本人愿意付税也不能入境,只能作销毁处理。说实话,我对他的说法有很大的疑问。请问海关对这种情况按章将如何处理?如果我行李中超出两瓶部分的酒被销毁,是否会给我出具一个证明之类的东西?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限值内的物品可以办理征税进境手续。个人邮寄进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