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9546]
问题标题:代理维修物品进出境
问题内容:上海海关你好!我司近来有笔新业务,是代理一家日本公司的船舶维修业务。具体是:当外国轮船到达中国港口,船上的通讯导航设备坏掉时,船主和日本公司签订维修协议,由日本公司负责维修,日本公司会委托我司代理去维修,但维修所需的零部件日本方面会提前免费发给我们公司,维修完毕后,我司向日本方面收取维修费,拆下来的零部件再返还给日本。问题是日本发给我们的零部件价格相对很高,我们进口清关不知按那种方式申报?对方是免费提供的,请问以哪种方式申报,可以免关税和增值税?拆下的零部件再返还日本,出口该如何申报? 谢谢贵关能给与解答!
报关员考试网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你好!征税方式根据贸易方式确定。建议贵司核实是否具有开展对外修理业务的资质后在根据实际贸易状况确定贸易方式,贸易方式的具体分类及释义请参见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2011版)。征税有关管理规定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