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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海关:平板电脑关税[167685]

问题编号:[167685]


问题标题:平板电脑关税


问题内容:想咨询一下,本人想在日本yahoo上购买一个二手的平板电脑,价格大概在1500左右,需缴多少关税的。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昆明海关


答:您好,您所咨询内容答复如下: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 2004年 第7号明确的“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等”及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海关 行邮物品 归类 完税价格 公告)的规定,平板电脑不管是否二手、不论何种贸易方式(包括个人携带进境或邮递进境): 一是无法提供正规商业发票的,根据海关总署公告 2012年 第15号己列明完税价格的按人民币2000元确定完税价格,税率10%,则税款为人民币200元; 二是如果是触屏式平板,能够提供正规商业发票,实际购买价格仅为15号公告完税价格1/2以下的,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另行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10%税率)计征税赋。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昆明海关 201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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