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8886]
问题标题:关于外观查验的审批手续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一家大型出口企业,常年从机场口岸出口集成电路产品且属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我所有的出口产品均为真空包装,在过去的查验过程中曾经向北京首都机场海关递交过申请外观查验的情况说明,但是近日我公司出口查验货物竟然延误达一周之久。代理公司反馈原因是因为外观查验需要很复杂的审批手续,首先需要查验科审批-----然后单证科重新出外观察眼记录单----然后再回到海关查验科做查验放行手续,因为审批程序加上海关单据需要内部流转整个过程达一周之久 ,给我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目前我想跟您咨询一下,如何简化这种审批手续能否做一个长期的外观查验的备案,该向哪个部门申请,具体该如何操作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署令第138号)规定,根据货物情况以及实际执法需要,确定具体的查验方式。外形查验,是指对外部特征直观、易于判断基本属性的货物的包装、唛头和外观等状况进行验核的查验方式。因货物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不宜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查验,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区外查验的,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派员到海关监管区外实施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