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6664]
问题标题:出口货物包装破损,外方要求换货
问题内容:您好,我有一票出口韩国的货物,因外包装破损,外方客户即认为货物有损,拒不收货。后与我出口方协商后,同意包装破损货物退回,重新补发。我想问下:退回货物和即将补发的货物都将在首都机场海关操作,进口和出口该以哪种贸易方式申报?该如何操作?都需要提交什么文件?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进口申报为“其他”,出口申报为“无代价抵偿”贸易方式。申报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应提交:1、原出口货物报关单。2、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的进口报关单。3、原出口货物税款缴款书或《征免税证明》4、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协议5、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出口货物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