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6672]
问题标题:关于原产地证
问题内容:从马来西亚进口的货物,享受优惠税率,从3月1日起FORM E是否启用新版本,3月1日这个日期指的是向海关申报日期还是FORM E的签发日期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89号公告,自2011年3月1日起,对于自文莱达鲁萨兰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进口的符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项下原产地规则的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应当持凭上述6国签证机构签发的新证书向海关申报,并适用《中国-东盟原产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