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3453]
问题标题:外高桥保税区政策实务咨询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 我司是一家注册在香港的贸易公司,现想不在外高桥保税区注册公司,通过第三方物流在外高桥保税区存放部分从国外进口的货物,在国内客户向我们下定单的时候从外高桥保税区发到国内客户或在外高桥保税区注册的客户处。 现有几个问题要咨询: 1.我司不在外高桥注册公司,以上所说的通过第三方物流在外高桥存放我司货物(即货物所有权属于香港贸易公司)的做法,政策上允许吗? 2.如允许,我司作为货物所有人需在外高桥保税区海关备案吗?还是一切进出口都以第三方物流的名义报关? 3.以我司名义(发票抬头是我司)以外币交易出售货物给国内客户或外高桥保税区内客户或国外的客户政策上允许吗? 4.我司存放在外高桥保税区第三方物流的仓库的货物,如要卖给区内注册的其他企业,需要如何操作?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由区内仓储企业按照贸易实际办理相关货物流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