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4321]
问题标题:关于知识产权备案的问题(很急,还请您尽快处理,谢谢了)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领导: 您好!请问一下: 1.品牌商在海关知识产权系统里备案过的品牌,我出口商如何向海关证明品牌商已向我司授权能出口此商品? 2.如果品牌商未向我司授权出口此品牌,那么品牌商应如何向海关申请授权给我司能出口此商品呢?如果是国外的品牌商,他可以直接向中国海关申请授权给我司吗?如果不行,他可以指定我司去向中国海关授权给我司吗? 3.如果品牌商没有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我司是否就不需要品牌商的授权就可以出口此商品了?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1、您可以向海关提供商标权利人出具的授权使用证明等材料,以说明您已获得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出口该商品。2、未获商标权利人的许可,擅自出口使用他人商标专用权货物是违法行为;知识产权授权许可是一项您与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民事行为,不需向海关申请,但权利人应该将该授权事项事先通知海关,以便利您已经合法授权的货物快速通关。3、知识产权权利人虽未向海关申请备案,但只要是经合法获得的知识产权,您使用该知识产权前就应当获得权利人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