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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通关单品名和报关单品名可以不一样吗[125451]

问题编号:[125451]

问题标题:通关单品名和报关单品名可以不一样吗

问题内容:我公司有一票通关单品名报的是:木质厨房用具,我看这个品名有点笼统想报成:木质厨房用铲子,行不行?影响通关和退税吗?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报关员

答:根据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质检总局公告2007年 第68号)的规定,企业在报检、报关时,必须如实申报,并保证通关单与报关单相关申报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一)报关单的经营单位与通关单的收/发货人一致;(二)报关单的起运国与通关单的输出国家或地区一致;报关单的运抵国与通关单的输往国家或地区一致;(三)报关单上法检商品的项数和次序与通关单上货物的项数和次序一致;(四)报关单上法检商品与通关单上对应商品的HS编码一致;(五)报关单上每项法检商品的法定第一数量不允许超过通关单上对应商品的数量/重量;(六)报关单上法检商品的第一计量单位与通关单上的货物数量/重量计量单位相一致;(七)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必须在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内。你司所述情况不在上述比对项目之中,不影响通关。退税业务建议咨询国税热线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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