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7242]
问题标题:公司内部资料托运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公司是一家外资独资企业,有进出口企业代码,但是公司业务不涉及任何进出口贸易,现在有一批公司内部法律资料(主要是合同及法律文本)要从海外运回来,大约600多公斤。请问这要如何报关?本想请报关公司代理,但是他们一听说是文件及印刷品,就拒绝代理。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 来信收悉。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61号《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上网可查询)第十一条: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进口业务,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指定经营。未经批准或者指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进口业务。有关代理报关事宜可直接咨询国家指定经营进口单位:上海外文图书公司、中国图书进出口上海公司、上海香港三联书店。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