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9812]
问题标题:境外征集拍卖品报关事宜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一家拍卖公司,7月底从境外征集到15件拍卖品,31日回北京在首都机场报关时被告知要委托一家报关行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将15件拍卖品暂时保管在首都机场。我联系了数家具有进口报关资质的单位,他们都不清楚如何办理有关手续。请问有关手续如何办理?我们要准备哪些材料?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国家文物局、海关总署1995年发布的《暂时入境文物复出境管理规定》,暂时进境文物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书面申报,并报明有关文物需要复运出境。进境地海关将有关文物加封后,交由当事人送往国家文物局指定的文物出境鉴定站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