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0377]
问题标题:关于非野生动物的证明
问题内容:我有一批兔毛制品的衣服,报关的时候海关要求提供非野生动物证明,但是我们去了相关部门,得到的回馈是不需要办理,现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又听说现在取消办理非野生动物证明了,只要提供工厂的营业执照和工厂出具的情况说明就可以了 所以,麻烦海关老师能告诉我一下具体的情况,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非进出口野生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简称《物种证明》,它的适用范围是按照国家濒管办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2005年2号公告附件1(《物种证明》适用范围及进出口管理规则)的规定执行。凡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商品目录》,并适用《证明书》管理以外的其他野生动植物及其他相关货物或物品,均使用《物种证明》管理。含野生动植物成分的纺织品也适用《物种证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