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1728]
问题标题:报关单和核销单企业编码出错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官员, 兹有我司在3月2日黄埔老港海关申报的一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号:510062253。提单号:STXHKG10020758,货名:腐植酸钠,此单已结关,由于我司从2009年底进行了地址搬迁,由2010年开始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从5201962068变更为5203962353。事后得知,海关系统自动保存旧的编码三个月,但由于我司从没碰到过这个问题,相信海关操作人员也没遇到过这个问题,因此没有提醒相关工作人员注意我司的报关专用章新的海关注册登记编码,导致通关时打单系统自动生成旧的海关编码5201962068,正确的经营单位与发货单位编码应是:5203962353。 由于该问题,相关资金不能在税务部门的系统体现,我司的该笔资金就会被视为偷税而负法律责任。通过咨询相关海关人员,此问题可以得到解决,但是现在陷入了死循环,咨询的时候让带材料过去,带过去之后说电脑里面不能改,所以该问题从五月份到现在已经这样经历了好几次。现在税务部门天天催促,我司也没有办法。因此,特向贵关咨询,该问题可不可以解决?如能解决,找哪个科室和哪位负责人解决?因为我司几乎同期在天津港也走货,也发生同样的问题,最后也都得到了改正。望贵关领导予以考虑和解决为盼;给海关带来的麻烦,我司深表歉意。谢谢!此致 敬礼! 贵州世华日升贸易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5日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 经查H2000数据,该报关单号520120100510062253中的核销单号711498655注册的企业编码为5201962068,企业在两个海关注册编码同时存在的情况下,是以核销单号中数据为准的,即使在报关单数据中修改企业编码为5201962068也是修改不了的;如果当时核销单号中备案的企业编码为5203962353,则报关单申报时用企业编码5201962068是不能申报的。 因此,对于上述问题,建议企业申请删除原报关单,用企业编码注册5203962353的核销号数据重新申报及办理相关海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