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0393]
问题标题:改单问题
问题内容: 海关老师您好,我2009年2月5号出口一票货物从上海到土耳其的,当时由于我司做单人员的疏忽,在录入资料的时候中文品名是涤纶染色布,HS编码是5407520092,但是在做报关箱单和报关发票的时候,把英文品名做成了65/35 POLYESTER-VISCOSE FABRIC中文翻译过来就是涤粘染色布(65%涤纶35%粘胶)。这样当时我收到退下来的核销,上面中文品名是显示涤纶染色布,HS编码是5407520092,英文品名则是65/35 POLYESTER-VISCOSE FABRIC.导致无法退税。我委托我司当初报关的报关行向海关老师改单,他给我的答案是说不能改,只能原单退给我,要吗是把报关单上面显示的申报要素100%涤纶,改成65%涤纶35%粘胶。这样我觉得更加不妥了,一样一改不和和HS编码也对不来了。 因此我发次份邮件给海关老师,我有点质疑,我不相信海关老师会提出这样的改单方法。我现在是怕委托的报关行嫌麻烦又怕扣分根本没帮我向海关老师提出修改的申请,特发此份邮件来请教咨询,望海关老师指点,谢谢!
报关员考试报名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你好!发票和装箱单是报关单填制的重要依据,根据贵司所述情况,贵司将报关单随附单证制作错误,从目前情况看,修改中文品名缺乏依据,建议进一步向海关提供能够证明贵司制作单据失误的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