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3447]
问题标题:临时进口的零件样品必需要退回总部吗?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是一家外国公司驻京代表机构。曾经通过国内的报关公司以进口样品的形式进口过总部的零件和仪器。现在总部想把这些零件仪器直接赠与给在中国的关联公司,请问这样做可以吗?我们需要再办理哪些手续呢?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7号规定:暂时进境货物除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旧或者损耗外,应当按照原状复运出境。暂时进境货物确需进口的,暂时进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货物复运出境期限届满30日前向主管地海关申请,经主管地直属海关批准后,按照规定办理进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