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进口钢材
问题编号:[106701]
问题标题:进口钢材
问题内容:您好! 我司(外资进出口公司)欲进口钢材,需要办理什么批文或手续,或需要什么资质才可以经营吗?经发局说目前钢材已放开经营权,不需《进口许可证》就可直接进口,是这样吗?注:我司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上注明的经营范围为“……建材(不含钢材)……的批发及进出口”,如果要经营钢材是否还需变更注册登记证?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由于你未提供拟进口钢材的具体规格和准确HS编码,以下答复意见供你司参考:目前,国家对部分种类的钢材仍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进口需提交由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证》;绝大部分的钢材进口还需进行商检,凭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通关单向海关申报。此外,进出口企业应在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进出口经营范围内从事进出口活动,你司经营范围如有调整,请及时向海关办理变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