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报关单上用途一栏填什么?[192921]
问题编号:[192921]
问题标题:报关单上用途一栏填什么?
问题内容:我公司在出口加工区有一家代工厂,生产我们公司品牌的产品。我公司从出口加工区进口以后,不做任何加工,销售给我们的客户。请问在进口的时候,报关单上“用途”一栏我们应该怎么填?下面哪个才是符合我们公司的情况?(一)外贸自营内销:(二)特区内销:(三) 其它内销:(四)企业自用:(五)加工返销:(六)借用:(七)保证金:(八)免费提供:(九)作价提供:(十)货样、广告品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外贸自营内销:指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其经营范围内以正常方式成交的进口货物。”根据您的用途描述,该项较为符合您的描述。请您参考《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2013版,“用途代码表及说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