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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跨关办理手册证明[193260]

 问题编号:[193260]

 问题标题:跨关办理手册证明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是青岛的贸易公司,现在想在潍坊办理进料加工手册,潍坊海关说需要贵关提供跨关办理手册的证明,请问我们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异地加工贸易是指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将进口料件委托另一直属海关关区内加工企业生产加工,加工的产品由经营企业组织出口的经营活动。异地加工贸易不包括加工出口产品过程中某一加工工序的外发加工。经营企业开展异地加工贸易,凭其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填制《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向经营企业主管海关申请异地加工。经营企业主管海关审核企业异地加工申请,经营企业办理过异地加工贸易业务的,须查阅加工企业主管海关反馈的《异地加工贸易回执》。合同执行情况正常的,在《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内批注签章,与《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一并制作关封,交经营企业向加工企业主管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加工企业主管海关凭凭经营企业提供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委托加工合同、《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及其他有关单证办理备案手续。加工企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必须持经营企业代办备案手续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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