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加工贸易客供料如何做手册[193450]
问题编号:[193450]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客供料如何做手册
问题内容:请教一个问题:想办一个进料手册,进口需要二项料件,生产一种成品出口。其中的一项料件正常购买,另一项客户免费提供。请问对于这一项免费的客供料件,该如何在手册中备案?可以没有价值吗?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二)》(署令第195号)的第十一条规定:经营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备案手续,应当如实申报贸易方式、单耗、进出口口岸,以及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商品名称、商品编号、规格型号、价格和原产地等。鉴于手册备案价格处不得填为零或空,客供料件即使免费提供,企业也应进行价格申报,同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免费提供”字样,海关加工贸易部门将根据加工贸易合同对其价格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