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3881]
问题标题:报废品处理方式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司是进料加工企业,在办理手册时,只申报了边角料的工艺损耗,但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品,如果可以回收生产成产品再出口,要不要先申报?如果不回收利用,是否可以像边角料一样做内销征税?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管理中不存在废品的概念,只有残次品(包括成品和半成品)。如果能继续回收生产加工贸易合同项下的成品出口,则无需单独申报。如生产出副产品,则需要另行申报。残次品折原进口料件征税,副产品按报验状态征税。具体请参阅海关总署111号令和海关总署211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