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3979]
问题标题:原产地是日本,关税税率是多少,急
问题内容:关员,你好,我司进口一部机器,从长安海关(5213)转关进口商品编码8543709100,原产地为日本,从香港陆运进口,我司查到优惠税率是”0%”,普通税率17%,有以下几个问题,急盼回复,谢谢 1.那我司应该按哪个进口税率来核算进口关税? 2.如按优惠税来计算,那我司是否不需要缴关税,只需缴增值税17%即可?? 3.如果按优惠税来算关税,我司需提供日本开具的原产地证明向我司所属海关申报吗?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条规定: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关于原产地的确定和申报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国务院令4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