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7217]
问题标题:私营企业进口设备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您好,我是宜昌的一家企业,企业代码为4205964037,现公司要从国外进口一大批设备,想问老师,想要免税进口是否只有办理《国家鼓励项目确认书》办《免税证明》一种方法?私营企业是否不能以不作价设备免税进口?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武汉海关
答:您好,私营企业如要享受国家对于鼓励项目制定的特定减免相关政策,则需要由国家主管部门出具《国家鼓励项目确认书》,在海关办理《征免税证明》。至于是否能够享受国家其他特定减免税政策,建议根据企业性质、经营范围等情况直接向宜昌海关咨询。私营企业可以以不作价设备免税进口,但必须提供相关资料,同时不作价设备必须在《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列明商品以外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