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7628]
问题标题:铜镀金手饰归类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您好! 我公司现需出口一批手饰,类型为戒指,材质为铜制,镀黄金,镶有人造宝石,请问该产品应该归为7113209090(其他以贱金属为底的包贵金属制首饰)还是应归为7117190000(其他贱金属制仿首饰)还是7116200000(宝石或半宝石制品)?如不镀金又应归为哪个编码?镀金和包贵金属有什么区别?
答:您好!请根据总署1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中预归类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到拟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请预归类。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再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