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7825]
问题标题:厦门企业,在汕头报关
问题内容:你好,我们是厦门企业的,有货要在汕头报关,请问需要哪些资料去海关那边做异地报关备案。另外,我们已经通过东方支付平台,新增了关区备案,但是状态一直是“已发往海关”,没有审批确认,请问这样我们需要去现场做新增备案关区吗,然后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谢谢!
答: 你好。(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总署令127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出口收发货人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后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各个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办理本企业的报关业务”,不需办理异地报关备案。(二)企业开通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与电子口岸及支付平台签署三方协议后,电子口岸将企业备案申请发送到海关H2000系统,但由于系统设置限制,目前汕头关区无法对企业信息进行自动审批。企业无需到现场操作,可与东方支付平台联系,由东方支付平台将企业信息以传真方式发往海关,由海关进行备案审批。如有其它问题也可致电汕头海关12360服务热线咨询(0754-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