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8067]
问题标题:轮毂归类问题
问题内容:领导,您好!我司出口轮毂单元到全球市场,一直根据海关决定编号D-1-0000-2006-215,海关编码使用8708.70,包括东盟国家泰国,马来西亚,文莱客户所在海关也一直接受这一编码。但近期我司泰国客户反馈,泰国海关不接受这一编码。请问WCO对这一产品的归类也是8708.70吗?
答:在WCO的《协调制度》商品列目中,8708.70的条文是“车轮及其零件、附件”,未明确列名“轮毂”或“轮毂单元”。同时,我们也没有看到WCO相关的归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