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8010] 申请海关扣留盗版产品的材料要符合什么要求?
问:我司是一间玩具公司,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开发新产品,并将一些成功的款式在有关部门做了著作权登记。最近我们知道有厂家在仿冒我们的玩家并出口到其他国家,如果我们要向海关申请扣留这些盗版产品,提交的相关材料要符合什么要求?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并要求海关予以扣留的,应当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交申请书,即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三)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四)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五)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有关知识产权未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还应当随附知识产权权利人个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者其他注册登记文件的复印件,著作权登记部门签发的著作权自愿登记证明的复印件和经著作权登记部门认证的作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