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6525] 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结论是否会影响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问:我司计划为公司的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做海关保护备案,并在此之前查阅了相关规定,根据规定的要求申请有关部门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但是,得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结论中显示该专利的部分内容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我们现在有点担心,评价报告这么写会不会对海关审核备案申请造成影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备案的,应当提交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但有关规定并未说明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结论必须符合何种条件,所以,有关结论应不会对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申请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