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0011]
问题标题:关于棉花的加工贸易的单耗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做棉花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为棉花,出口成品为纱线。我司从外高桥保税区仓库进口棉花一批,在办结清关手续后,经商检过磅短装10余吨,并出具了CIQ证书。因短装了10余吨,必然会导致将来的加工成品也会有相应的减少。为严格控制加工贸易的单耗,还请海关老师指导:针对这短装的10余吨,我司应该如何操作?是更改原进口报关单么,还是办理料件补税,或还有其他的方法?若是料件补税,是否可以按照原进口棉花报关时提供的贸易方式为进料加工的棉花配额证5201000080申报补税?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海关办理核销核算手续以进出口报关单数据为基准进行核算,如核销出现剩余料件、残次品或边角料时,按照海关总署111号令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