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1276]
问题标题:冻狭鳕鱼肚和真鳕鱼肚
问题内容: 我司进口冻狭鳕鱼肚(冷冻/未清洗/15-20公分),出口盐渍狭鳕鱼肚(冷冻/切片甩刺),成品出口至国外的一些食品加工厂和餐馆,再加工后供人食用。在税则里没有具体列名。 鱼肚是鱼胃的俗称,在0511911990税号解释后面的括号里注明该税号包括鱼肚,而我司加工的鱼肚是可食用的。 请问进口的冻狭鳕鱼肚和盐渍狭鳕鱼肚应归0305790090还是0511911990? 盼复!谢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可食用的鱼胃应按照加工工艺归入03章下的相应税号。根据您所描述的商品,仅经冷冻的可食用鱼肚归入税目0303下,仅经盐渍的鱼肚应归入税目0305项下。鉴于你司的描述仍然不足以满足海关归类的要求,网上不便答复具体税则号列,请以实际申报时现场海关的审核确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