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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企业小额出口报关问题

问题编号:[181672]

问题标题:企业小额出口报关问题

问题内容:我们企业最近接了一个小额的订单,是准备出口到台湾的,业务员咨询的快递公司说小额的出口不需要报关,可以直接快递发出去。但我们还是要确认一下,是不是有一定限额以下的出口不需要报关?限额是多少?海关有没有这方面的文件?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南宁海关

答:你好。如果您所说的直接快递发出去是指邮政快递(简称EMS)的话,邮政快递属邮递物品,那根据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 第43号规定: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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